欧罗盘

品类 · 灯具

手电筒、头灯等便携灯

欧盟海关编码 CN 8513 10 00 · Portable electrical lamps designed to function by their own source of energy

【包含】CN 8513 10 00 是"自带能源的便携式电灯"(品目8513:靠自身能源工作的便携式电灯,如干电池、蓄电池、磁电机供电,8512的照明设备除外)。"便携"指设计为手持、戴在身上,或挂在其他便携物品上使用。常见产品有:LED手电、战术手电、笔形灯、钥匙扣灯、头灯/头戴灯、手摇或自发电手电、电池式或充电式露营灯、手提营地灯、充电式手持工作灯/探照灯、矿灯。手电的零件(外壳、灯头、反光杯等)归 8513 90 00。

【容易混淆、通常归别的编码】
① 自行车灯(包括电池款)归 8512 10 00;机动车灯归 8512 20。
② 只能插市电使用的手提灯、带电源线的工作灯(baladeuse/Arbeitsleuchte 有线款)、台灯、夜灯,归 9405(如 9405 21/29、9405 42/49)。
③ 插在地上的固定式太阳能庭院灯,通常归 9405 41(光伏、仅用LED)。
④ 电池LED蜡烛、电池灯串、电池氛围灯和充电台灯一般不算"手持便携",多归 9405。这类边界产品建议向海关申请BTI(有约束力的税则预裁定)。
⑤ 相机闪光灯归 9006。
⑥ 激光笔通常归 9013 20;带激光的手电按主要功能判断。
⑦ LED灯珠(发光二极管)归 8541 41;LED灯泡、LED模组归 8539 5x;单独卖的电池归 8506/8507。
⑧ 带手电的收音机归 8527;带手电的移动电源通常按主要功能归 8507。
⑨ 带电击功能的"防身手电"归 9304(武器),在德、法都受武器法限制。

注意:编码改变后,适用的产品法规也会跟着变。比如插电灯可能就不再享受照明生态设计和能效标签对"电池供电产品"的豁免。

过去 12 个月欧盟从中国进口€3.7 亿截至 2026-07
同比(与前 12 个月比)-7.4%按进口金额
中国占欧盟区外进口88.7%按金额,区外 = 欧盟以外所有国家
平均进口单价€20.68 / 公斤报关价值,不是零售价

每月进口额(近 36 个月)

€4,647 万2023-08:€3,252 万2023-09:€3,554 万2023-10:€3,915 万2023-11:€3,025 万2023-12:€2,618 万2024-01:€2,678 万2024-02:€3,095 万2024-03:€2,771 万2024-04:€2,164 万2024-05:€2,316 万2024-06:€2,461 万2024-07:€3,415 万2024-08:€3,643 万2024-09:€3,531 万2024-10:€4,647 万2024-11:€3,496 万2024-12:€3,502 万2025-01:€3,195 万2025-02:€2,930 万2025-03:€3,250 万2025-04:€2,728 万2025-05:€3,082 万2025-06:€3,031 万2025-07:€3,419 万2025-08:€3,018 万2025-09:€3,682 万2025-10:€3,660 万2025-11:€3,228 万2025-12:€3,294 万2026-01:€2,984 万2026-02:€2,850 万2026-03:€3,118 万2026-04:€2,730 万2026-05:€2,068 万2026-06:€2,923 万2026-07:€3,901 万2023-08202420252026

深色为最近 12 个月。看季节性:哪几个月是进货高峰,就是你最晚要备好货的时间。

哪些国家进口最多

国家/地区12 个月进口额占欧盟同比
德国€8,735 万23.3%-6.0%
荷兰€6,497 万17.3%-1.5%
法国€4,235 万11.3%-19.7%
波兰€3,272 万8.7%-4.8%
西班牙€3,165 万8.4%+4.3%
比利时€2,308 万6.2%-9.8%
瑞典€1,724 万4.6%-0.5%
意大利€1,650 万4.4%-9.0%
丹麦€1,070 万2.9%-17.7%
捷克€1,058 万2.8%-12.5%

荷兰、比利时的数字常常偏高:大量货物在鹿特丹、安特卫普港清关后再运往德国、法国等地(所谓"鹿特丹效应")。看终端市场时,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波兰的数字更接近当地真实需求。

关税

第三国关税(普通税率):5.70%。这是TARIC第三国关税(ERGA OMNES 1011),适用于原产中国的货物,中国没有优惠税率。法律依据是Regulation (EC) No 2261/98 (TARIC: R2261/98),自1999-01-01起适用。2026-10-14在TARIC按商品编码8513100000、原产地CN、模拟日期20261014查询,TARIC数据更新于2026-10-13。同一查询还显示两项暂停征税:船舶/钻井平台用途和适航用途,普通卖家用不上。低值包裹固定关税由总站统一说明。进口增值税另计。

对华贸易救济(反倾销 / 反补贴):未发现。2026-10-14在TARIC按8513100000、原产地CN查询,没有反倾销、反补贴措施,也没有其他针对中国的附加关税。注意:如果单独进口锂电池、LED灯珠或充电器,它们属于其他编码,需要另查。

€150 以下小包:2026-07-01 至 2028-07-01:单票内在价值不超过 €150、从欧盟外直接卖给消费者的远程销售(B2C),按每个申报行收 €3 关税,取代原来的从价关税。不管增值税走 IOSS、特殊安排还是普通进口增值税,也不管邮政还是快递,都一样。依据是理事会条例 (EU) 2026/382;条例里"邮政货件"的定义,已由授权条例 (EU) 2026/1022 改为"≤€150 的远程销售货物",不再看承运人。理事会条例序言第 6 点仍写着"未注册 IOSS 的按正常税则征税",这一点有争议,但德法海关都按宽口径执行。
"item" 指同一票货里税号、品名相同的商品,实务上按申报行收,和这一行有几件无关。H7 按 HS 6 位分行,H6 按 CN 8 位,H1 按 TARIC 10 位加原产地。同款商品拆成多行,每行都收。
备货进 FBA 或海外仓、清关后再卖,属于 B2B 进口,不收 €3,按上面的常规税率交关税和进口增值税。进口前已经逐单卖给消费者的货,即使整批进口,也按远程销售处理(反规避条款,实施条例 (EU) 2026/1200 新增的 2015/2447 第 243 条第 5 款)。
2026-11-01 起,远程销售申报必须填产品标识(PID)。另有每行 €2 的欧盟处理费(授权法规 C(2026)6694),欧委会预计 11 月 1 日开征,但要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为准;处理费对超过 €150 的远程销售也收,B2B 进口不收。€3 和处理费在退货时一般不退。
例子:手电和头灯的单件售价多在5–30欧元,按5.7%计算的从价关税只有约0.3–1.7欧元,低于每件3欧元的低值包裹关税。绝大多数订单远低于150欧元门槛。

来源1 来源2 来源3 来源4 来源5 来源6 来源7

合规清单(卖进德国、法国需要满足什么)

另有一批所有品类都适用的规则:欧盟负责人和各类授权代表、德法 EPR 注册、电池法规时间表、绿色宣传和强迫劳动禁令等,见所有品类通用的规则。

点开每一条看详情。标明"不适用"的也列出来,是因为卖家常常误以为要做。

通用产品安全法规(GPSR)适用(补充):本品受CE协调立法(EMC、RoHS等)管辖。

Regulation (EU) 2023/988 on general product safety · 适用(补充),自2024-12-13起

为什么适用:适用(补充):本品受CE协调立法(EMC、RoHS等)管辖。按GPSR第2(1)条,第II章安全要求只覆盖协调立法没有涉及的风险。第III章第1节(第9–18条,含第16条)不适用,欧盟境内经营者要求改由市场监督法规(EU) 2019/1020第4条规定。第III章第2节(第19条远程销售页面信息、第20条通过Safety Business Gateway报告事故等)照常适用。手电、头灯、露营灯都是消费品,自2024-12-13起须符合GPSR。对只用电池、不在LVD范围内的手电,GPSR是主要的安全依据,电池过热、LED光辐射、激光等风险都按GPSR判断。匈牙利在2026年就依据GPSR和EN 62133-2,通报了多款锂电池缺少温度监测的充电手电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1)欧盟境内经营者:GPSR第16条对本品不适用,改按市场监督法规(EU) 2019/1020第4条指定欧盟经济经营者,并在产品、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上标明其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(见"市场监督法规"一行)。
2)型号、批号或序列号,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名称、地址,以及技术文件,按EMC、RoHS等CE协调立法的要求准备(见各行),不再按GPSR第III章第1节(第9–18条)。
3)说明书和安全警示要分别提供德语、法语版本。
4)网店页面(第19条)须显示制造商、欧盟责任人、产品图片、产品类型和本地语言的警示。
5)发生事故,要通过Safety Business Gateway报告(第20条)。
6)对协调立法没有涉及的风险(如纯电池款的电池过热、LED光辐射、激光),按GPSR第II章做安全评估。
常用参考标准:EN 62471(光生物安全,适用于强光手电、UV手电)、EN 62133-2(锂电池)、EN 60598-1/EN 60598-2-4(便携灯具)。

电磁兼容指令(EMC)适用。

Directive 2014/30/EU (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) · 适用中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绝大多数LED手电带恒流驱动、调光(PWM)或USB充电电路,可能产生电磁干扰,属于EMC范围,需要加贴CE标志。只有"白炽灯泡+机械开关"这类极简产品,可能因"本质上不产生、也不受干扰"而不在范围内。如果要这样主张,建议保留书面判断依据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CE标志、欧盟符合性声明(DoC)、技术文件和EMC评估。常用协调标准:EN IEC 55015(照明设备骚扰发射)和EN 61547(照明设备抗扰度)。配市电充电器或带插头的产品,还要符合EN 61000-3-2/-3-3。产品上要标型号、批号,以及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名称、地址。

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限制指令(RoHS)适用。

Directive 2011/65/EU (RoHS 2), as amended by Delegated Directive (EU) 2015/863 · 适用中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手电属于电子电气设备(照明设备类)。这是手电类产品被欧盟通报最多的问题:我们复核了2024-01至2026-10的Safety Gate周报,与手电、头灯、营地灯相关的警报中,约三分之二是RoHS违规,大多是焊锡含铅超标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每种均质材料中,铅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各≤0.1%,镉≤0.01%,邻苯DEHP、BBP、DBP、DIBP各≤0.1%。焊锡、PVC线材、开关、电路板都要管控。须有CE标志和DoC,并按EN IEC 63000:2018准备技术文件(供应商声明+分材质检测报告)。

低电压指令(LVD)部分适用。

Directive 2014/35/EU (Low Voltage Directive) · 适用中(仅限市电相关部分)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。LVD只管交流50–1000V、直流75–1500V的设备。只用电池或USB 5V供电的手电本身不在LVD范围内。但如果手电自带折叠插头、直接插230V充电,或者随货配市电充电器/适配器,那么插电部分(或适配器)必须符合LVD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带插头或配充电器的款式:CE标志和DoC;绝缘和爬电距离要达标。常用标准:EN 60598-1 + EN 60598-2-4(便携式通用灯具)、EN 62471(光生物安全);充电器用EN 62368-1或EN IEC 61558系列。罗马尼亚曾因手电没有标额定功率,按LVD和EN 60598-2-4/-1发出警报(A12/02763/24)。芬兰曾因随附充电器爬电距离只有0.3 mm而通报(SR/00222/25)。

欧盟电池法规适用。

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 concerning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 · (EU) 2023/1542自2024-02-18起适用(第96条)。CE和符合性评定自2024-08-18;EPR和分类收集标志(第13(4)条)自2025-08-18;第13(1)–(3)条标签须待实施法规(不早于2026-08-18,目前不强制);QR码(第13(6)条)和第11条可拆卸要求自2027-02-18。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手电内置或随附的干电池、锂电池都属于"便携式电池"。法规对"生产者"的定义明确包括"装在电器里"的电池,所以把带电池的手电投放市场的人,同时也是电池的生产者,要承担EPR责任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1)电池须有CE标志和DoC(自2024-08-18)。一般由电池制造商出具,进口商要核查。
2)有害物质(附件I):汞≤0.0005%;便携电池镉≤0.002%;自2024-08-18起便携电池铅≤0.01%(锌空气纽扣电池到2028-08-18才适用)。
3)自2025-08-18起,所有电池都要印"带叉垃圾桶"分类收集标志(第13(4)条)。镉>0.002%或铅>0.004%的,还要在标志下方加印Cd/Pb(第13(5)条)。
4)第13(1)–(3)条的通用信息和容量标签须待实施法规(不早于2026-08-18),目前不强制(相关实施法规仍是草案)。第13(6)条的二维码,原文规定2027-02-18起适用。
5)第11条(2027-02-18起适用):便携电池必须能由终端用户用市售普通工具自行拆卸和更换;产品要附拆换说明和安全信息,并长期在线公开;电池作为备件,在该型号最后一台投放市场后至少供应5年;不得用软件阻碍更换。例外(第11(2)(a)条):主要在经常溅水、水流冲刷或浸水环境中使用、并且设计为可清洗冲洗的设备,可以只由独立专业人员更换电池,前提是出于用户和设备安全确有必要(潜水灯等需个案判断)。在2027-02-18之前,旧电池指令2006/66/EC第11条仍然适用(第95条)。
6)锂电池安全常用EN 62133-2;运输需要UN 38.3测试摘要。
7)各国EPR注册见EPR部分。德国BattDG第48条要求电池的使用说明和安全信息用德语。

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(WEEE)及德法国内法适用。

Directive 2012/19/EU (WEEE); DE: Elektro- und Elektronikgerätegesetz (ElektroG); FR: Code de l'environnement (filière DEEE) · 适用中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手电属于电子电气设备。在德国,手电作为灯具(Leuchte)通常归第5类"小型设备"(Kleingeräte,可用于私人家庭),而不是第3类"灯"(Lampen,指可更换的光源)。具体以stiftung ear的"Gerätezuordnung"数据库和决策工具判定为准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产品上加印"带叉垃圾桶"标志(EN 50419)和生产者标识。德国:海外卖家要通过德国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向stiftung ear注册"品牌+设备类型";WEEE-Reg.-Nr.须写在商品报价和发票上(ElektroG §6(3),平台自2023-07-01起核查注册);B2C设备注册须提供破产担保(§7)。法国:加入ecosystem或Ecologic,取得DEEE类IDU;属DEEE REP的家用电器,本身须提供Triman和Info-tri分类说明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L541-9-3,可按生态组织指引放在产品、包装、说明书或网站上),同时保留WEEE划叉垃圾桶标志(中等可信度,以ecosystem或Ecologic的Info-tri DEEE指引为准)。详见EPR部分。

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(POPs)适用。

Regulation (EU) 2019/1021 on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· 适用中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PVC线材、外壳和软胶部件可能含短链氯化石蜡(SCCP)、十溴二苯醚等。2024–2026年Safety Gate中,有十余条手电、头灯、营地灯警报涉及SCCP超标(例:A12/01488/24 LED头灯,线缆SCCP 3.5%)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要求供应商出具声明,并对线材、软胶件和塑料外壳检测SCCP、PBDE、PFOA等,确保不超过附件I的限值。

REACH法规适用(作为补充)。

Regulation (EC) No 1907/2006 (REACH) · 适用中

为什么适用:适用(作为补充)。第33条规定,SVHC含量>0.1%时,须向下游传递信息。REACH 附件XVII第50项(entry 50)限制与皮肤长时间或反复接触的橡胶/塑料部件中的多环芳烃(PAH),如握把、头灯头带。不适用的部分:REACH 附件XVII第63项(entry 63)第15段(PVC含铅),按第19(c)(ii)段明文排除RoHS范围内的产品,所以手电本体的PVC含铅由RoHS管(限值同样是0.1%)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按候选清单核查SVHC,必要时履行第33条的告知义务。握把和头带中每种PAH控制在≤1 mg/kg。SCIP通报的依据是废弃物框架指令第9(1)(i)条,不是REACH。头灯的纺织头带如果有PFHxA防水整理,要留意2027-10-10起的相关限制。

光源生态设计与能效标签不适用(只靠电池工作的款式)。
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19/2020 (ecodesign for light sources) and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19/2015 (energy labelling of light sources) · 对只靠电池工作的款式不适用;插市电工作或可USB边充边用的款式不享受豁免,须评估
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(只靠电池工作的款式)。2019/2020附件III第2(c)点、2019/2015附件IV第2(c)点都明确排除"电池供电产品中的光源",并直接以手电(torches)为例。但两部法规对"battery-operated"的定义(2019/2020第2条第(44)点)是:只由产品内电源供直流电,不直接或间接接入市电。能边插市电边直接用市电工作的款式(如插电营地灯、带适配器的工作灯),以及可插USB边充边用的款式,都不算"battery-operated",不在豁免范围内,仍适用本法规,具体义务需要个案评估。目前也没有针对手电的ESPR授权法案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只靠电池工作的款式:无需EPREL注册,无需能效标签。能插市电工作或可USB边充边用的款式:评估是否落入2019/2020(光源能效、信息要求)和2019/2015(含光源的产品须在说明书中注明光源能效等级),必要时在EPREL注册。

外置电源生态设计法规不适用。
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19/1782 (ecodesign for external power supplies); 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5/2052 (applies from 2028-12-14) · 对手电不适用。(EU) 2019/1782适用至2028-12-13。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5/2052自2028-12-14起适用,并废止2019/1782(第8条、第10条)。2025-12-14至2028-12-14期间投放、已符合2025/2052的外置电源,视为符合2019/1782(第9(3)条)。
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。该法规只管与附件I所列家用和办公设备一起使用的外置电源(第2(1)(f)条),手电不在附件I内,随货附带的市电适配器也因此不受2019/1782约束。注意:(EU) 2025/2052自2028-12-14起取代2019/1782,新法规不再按设备清单限定范围,届时随附的外置电源须符合2025/2052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目前无需按2019/1782做额外动作;所附适配器仍须符合LVD和EMC。自2028-12-14起,随附的外置电源须符合(EU) 2025/2052。

无线电设备指令、网络安全与通用充电器普通手电不适用:没有无线功能,不属于无线电设备。

Directive 2014/53/EU (RED);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2/30; Directive (EU) 2022/2380 (common charger); Regulation (EU) 2024/2847 (Cyber Resilience Act) · 普通款不适用;无线款:RED适用中;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2024-12-10生效,第14条报告义务自2026-09-11起适用,其余义务自2027-12-11起全面适用

为什么适用:普通手电不适用:没有无线功能,不属于无线电设备。USB-C通用充电器要求只适用于RED附件Ia列出的无线电设备(手机、耳机等),手电不在其中。部分适用:极少数带蓝牙或APP控制的"智能头灯/露营灯"属于RED;能经手机联网的,还可能落入2022/30的网络安全要求(适用EN 18031系列)。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(EU) 2024/2847:2024-12-10生效。第14条(主动利用的漏洞和严重事件报告)自2026-09-11起适用;其余义务自2027-12-11起全面适用,届时联网款的网络安全要求改由CRA管辖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普通款:无需RED。蓝牙/APP款:做RED符合性评估(EN 300 328、EN 301 489-1/-17、EN 62479等),联网款还要评估EN 18031-1;CE标志和DoC须注明RED。无线/联网款还要关注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:第14条报告义务自2026-09-11起适用,其余义务自2027-12-11起全面适用。

玩具安全指令(儿童手电、投影手电)部分适用。

Directive 2009/48/EC on the safety of toys (Regulation (EU) 2025/2509 applies from 2030-08-01) · 适用中(儿童用款)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。卡通造型手电、投影故事手电、万圣节玩具手电等设计给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产品,按玩具监管。法国多次通报这类产品LED过亮、纽扣电池容易掉出(如A12/00669/24、SR/01482/25、SR/01730/26)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玩具CE标志;EN 62115(电动玩具,含LED光辐射限值)、EN 71-1/-2/-3;纽扣电池等电池仓要防止儿童打开,通常需借助工具(如螺丝)才能打开;警示和年龄标识用德语、法语;保存技术文件。2030-08-01起改按新玩具法规(含数字产品护照)。

消费类激光产品要求(带激光的手电)部分适用。

Commission Decision 2014/59/EU (safety requirements for consumer laser products, adopted under the former GPSD); EN 60825-1, EN 50689 · 适用中(带激光款)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。只针对带激光指示功能的手电或多功能灯。该决定的序言第5点指出:只有1、1M、2、2M级的激光产品可视为对消费者安全。决定第2条要求,安全须通过技术手段实现。德国、斯洛伐克都通报过带激光手电的激光功率超标(A12/03597/24实测4.61 mW)。该决定是依据已被GPSR取代的旧GPSD制定的,现在按GPSR的安全评估使用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激光部分按EN 60825-1分级,并参考EN 50689(消费类激光产品)。面向消费者的输出不超过2级(可见光连续输出约<1 mW)。按标准贴激光警示标签(德语、法语)。

防爆设备指令(ATEX)部分适用。

Directive 2014/34/EU (ATEX) · 适用中(防爆款)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。只针对宣传"防爆"、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手电、头灯和矿灯。普通消费款不适用,也不得宣传"防爆"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按设备类别做符合性评估(1/2类电气设备通常需要公告机构做型式检验);加贴Ex标志;常用标准:EN IEC 60079-0、EN 60079-11(本质安全)、EN 60079-35-1(矿灯)。

市场监督法规(欧盟经济经营者)适用。

Regulation (EU) 2019/1020 on market surveillance and compliance of products, Art. 4 · 适用中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手电要按EMC/RoHS加贴CE标志,属于第4条范围,必须有设在欧盟的经济经营者。GPSR第16条(第III章第1节)对本品不适用,欧盟境内经营者要求由本条规定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指定欧盟制造商、进口商、授权代表或履约服务商作为第4条经营者,在产品、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上标明其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;由其保存DoC和技术文件,并配合监管机构。

新产品责任指令适用(即将生效)。

Directive (EU) 2024/2853 on liability for defective products · 2026-12-09起适用

为什么适用:适用(即将生效)。适用于2026-12-09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。手电电池起火、充电器漏电等造成伤害时,欧盟进口商、授权代表和履约服务商都可能承担无过错责任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确保产品安全并保留证据;与欧盟进口商或授权代表、海外仓约定责任分担;考虑投保产品责任险;保存质量和检测记录。

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(PPWR)适用。

Regulation (EU) 2025/40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· 适用中(自2026-08-12)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所有销售包装和电商快递包装都在范围内,自2026-08-12起适用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包装中重金属合计≤100 mg/kg;在各销售国履行包装EPR(德国:LUCID注册+双元系统,自2026-08-12起在德国没有机构的境外卖家还须书面指定德国包装EPR授权代表(PPWR第45(3)条);法国:加入Citeo、Adelphe(Citeo集团子公司)或Léko之一,取得包装类IDU,境外生产者须指定法国代理人);关注后续统一标签要求和电商包装空隙率要求的生效时间。

待机功耗生态设计法规不适用(纯电池款)。
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3/826 (off mode, standby and networked standby) · 不适用(纯电池款)
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(纯电池款)。该法规第2(1)(a)条只管列在附件II中、而且须依靠市电(包括经外置电源供电)才能按预期工作的家用和办公设备。纯电池供电的手电工作时不依赖市电,附件II也没有列出照明产品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纯电池款无需额外动作。

赋能消费者绿色转型指令(绿色宣传)部分适用:只在商品页或包装上做环保宣传时适用。

Directive (EU) 2024/825 (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) · 2026-09-27起适用(仅限做环保宣传时)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:只在商品页或包装上做环保宣传时适用。本指令是横向规则,适用于所有做环保宣传的消费品,自2026-09-27起在各成员国适用(德国UWG,法国Code de la consommation)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禁止没有依据的笼统环保宣称(如“环保”“绿色”);禁止把法定要求当卖点;禁止仅凭碳抵消宣称“碳中和”。

生产者责任延伸(EPR)注册

EPR:卖家要为包装、电器、电池等回收付费,并在当地登记。没有登记号,平台可能下架你的商品。

国家类别登记机构平台是否核查
德国电子电气设备(WEEE,ElektroG)stiftung ear,通常归第5类Kleingeräte(B2C),以Gerätezuordnung为准;没有德国分支机构的卖家必须通过德国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注册;B2C设备注册须提供破产担保(ElektroG §7)要核查。平台会核验WEEE注册号:Kaufland自2023-07-01起核验,没有有效号码的商品会被隐藏;Amazon公告称,不合规商品会被停售。WEEE-Reg.-Nr.须写在商品报价和发票上(ElektroG §6(3))。
德国电池(BattDG / 欧盟电池法规)在stiftung ear做电池注册(按品牌、按电池类别),没有德国分支机构的卖家须通过德国授权代表办理;还必须加入一家生产者责任组织(OfH),申请时要填OfH编号。现有生产者加入OfH的期限是2026-01-15要核查。BattDG §4(3)规定,生产者未注册时,经销商不得销售其电池,履约服务商(如FBA、海外仓)不得为其仓储、包装、贴标、发货。Kaufland.de要求必须填写电池注册号;Amazon要求在2025-08-18前提交各国电池注册号。内置在手电里的电池同样要注册。
德国包装(VerpackG;自2026-08-12起为VerpackDG)在ZSVR的LUCID做包装登记(必须由卖家本人注册,不能由履约服务商代办),并加入一个双元系统(duales System)。自2026-08-12起,PPWR直接适用,《包装法实施法》VerpackDG(Verpackungsrecht-Durchführungsgesetz)取代VerpackG(中等可信度,以gesetze-im-internet.de公布文本为准)。自2026-08-12起(PPWR第45(3)条,结合第3(1)(15)(c)(d)点),在德国没有机构、直接向德国终端用户销售带包装产品的境外卖家(包括中国卖家),须书面指定德国包装EPR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;LUCID注册仍须卖家本人完成,并在注册中登记该代表。要核查。平台和履约服务商须核查LUCID注册;Kaufland明确规定"有效的LUCID号是注册和销售的前提"。
法国电子电气设备(DEEE)加入生态组织ecosystem或Ecologic,由ADEME在SYDEREP中发放DEEE类IDU;法国境外生产者须指定法国代理人(mandataire,2026-07-10起)。属DEEE REP的家用电器,本身须提供Triman和Info-tri分类说明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L541-9-3,可按生态组织指引放在产品、包装、说明书或网站上),同时保留WEEE划叉垃圾桶标志(中等可信度,以ecosystem或Ecologic的Info-tri DEEE指引为准)要核查。根据《环境法典》L541-10-9(AGEC法第62条),自2022-01-01起,平台须为没有IDU的第三方卖家承担REP义务(代为申报缴费)。卖家提交有效IDU后,平台一般不再代为申报缴费。
法国电池(piles et accumulateurs)加入ecosystem(Corepile已并入)或Batribox(Screlec),取得电池类IDU。两者自2025-08-11起获批覆盖全部电池类别,有效期至2030-12-31。法国境外生产者同样须指定法国代理人要核查,同样适用L541-10-9:平台收集IDU,否则代为缴纳生态费。内置在手电里的电池也要申报。
法国家用包装(emballages ménagers)加入Citeo、Adelphe(Citeo集团子公司)或Léko之一,取得包装类IDU(ADEME SYDEREP);家用包装须印Triman和Info-tri;境外生产者须指定法国代理人要核查,同样适用L541-10-9。Amazon.fr对没有有效IDU的卖家,会自动纳入"Nous payons en votre nom"服务,代为申报缴费,并从卖家账户扣回费用。
法国图文纸张(papiers graphiques,说明书、宣传页)法国另有图文纸张REP(Citeo负责)。随产品附带的说明书是否须申报、由谁申报,以Citeo的申报指南为准(中等可信度)本次未核实平台是否核查此类IDU。手电通常随附纸质说明书,是否须申报以Citeo申报指南为准。

平台须知

常见的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