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罗盘

品类 · 灯具

LED 台灯、落地灯(塑料)

欧盟海关编码 CN 9405 21 40 · Electric table, desk, bedside or floor-standing luminaires, solely for light-emitting diode "LED" light sources, of plastics or of ceramic materials

CN 9405 21 40 的官方表述:电动的台灯、书桌灯、床头灯或落地灯,设计上只能使用LED光源,用塑料或陶瓷制成。CN原文是「of plastics or of ceramic materials」,所以陶瓷底座的LED台灯也归这个编码(已在CN 2025附件中核对)。
典型产品(插电使用,市电或USB供电均可,主体为塑料或陶瓷):一体化LED护眼台灯和学习灯、触控调光的LED床头灯、塑料主体的LED落地灯(客厅灯、带阅读臂的落地灯、RGB角落氛围灯)。

容易混淆的编码(税率为2026-10-14 TARIC对原产中国的第三国税率):
① 同类LED灯,主体是玻璃的归 9405 21 50(3.7%);主体是金属(铝合金灯臂、铁艺)、木材等其他材料的归 9405 21 90(TARIC再细分为9405 21 90 10/90,均为2.7%)。材料按赋予产品基本特征的部分判断。市面上的落地灯多为金属灯杆,通常不归本编码。
② 带E27、E14、G9等通用灯头、能装任何灯泡、不是只为LED设计的台灯或落地灯,归 9405 29 40/50/90(塑料或陶瓷的9405 29 40同为4.7%),统计口径和BTI不同。
③ 内置电池、可以脱离电源使用的充电台灯和便携灯,通常归 8513 10 00(自带能源的便携式电灯,5.7%)。具体设计以BTI为准。
④ 单独销售的LED灯泡归 8539 52 00(3.7%),LED模组归 8539 51 00(2.7%)。灯罩等零件:塑料的归 9405 92 00,玻璃的归 9405 91。
⑤ 吸顶灯和壁灯归 9405 11;插在墙插上的小夜灯等其他LED灯具归 9405 42(塑料的是9405 42 31,4.7%);太阳能灯归 9405 41。
⑥ 玩具灯具归 9503(第94章注释1(l))。
⑦ 多功能产品(台灯加蓝牙音箱、台灯加无线充电、唤醒灯或闹钟灯、星空投影灯)按基本特征归类(归类总规则3(b)),可能不属于9405,建议先查EBTI或申请BTI。

过去 12 个月欧盟从中国进口€1.5 亿截至 2026-07
同比(与前 12 个月比)-10.1%按进口金额
中国占欧盟区外进口95.9%按金额,区外 = 欧盟以外所有国家
平均进口单价€8.49 / 公斤报关价值,不是零售价

每月进口额(近 36 个月)

€2,053 万2023-08:€1,225 万2023-09:€1,161 万2023-10:€1,538 万2023-11:€1,131 万2023-12:€965 万2024-01:€921 万2024-02:€1,066 万2024-03:€1,140 万2024-04:€845 万2024-05:€815 万2024-06:€925 万2024-07:€1,394 万2024-08:€1,622 万2024-09:€1,674 万2024-10:€2,053 万2024-11:€1,697 万2024-12:€1,467 万2025-01:€1,378 万2025-02:€1,183 万2025-03:€1,281 万2025-04:€893 万2025-05:€996 万2025-06:€1,163 万2025-07:€1,591 万2025-08:€1,742 万2025-09:€1,738 万2025-10:€1,521 万2025-11:€1,630 万2025-12:€1,303 万2026-01:€1,051 万2026-02:€937 万2026-03:€1,136 万2026-04:€934 万2026-05:€871 万2026-06:€1,221 万2026-07:€1,195 万2023-08202420252026

深色为最近 12 个月。看季节性:哪几个月是进货高峰,就是你最晚要备好货的时间。

哪些国家进口最多

国家/地区12 个月进口额占欧盟同比
德国€3,364 万22.0%-9.1%
荷兰€2,958 万19.4%+5.1%
法国€1,589 万10.4%-31.1%
意大利€1,440 万9.4%-14.0%
波兰€1,360 万8.9%-15.9%
丹麦€1,155 万7.6%+2.7%
西班牙€779 万5.1%-8.6%
比利时€530 万3.5%-8.2%
瑞典€457 万3.0%-11.5%
奥地利€392 万2.6%+12.7%

荷兰、比利时的数字常常偏高:大量货物在鹿特丹、安特卫普港清关后再运往德国、法国等地(所谓"鹿特丹效应")。看终端市场时,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波兰的数字更接近当地真实需求。

关税

第三国关税(普通税率):4.7%(第三国关税,erga omnes;原产中国适用,中国没有优惠税率)。TARIC中该措施自2022-01-01起有效,法律依据是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(EU) 2021/1832(TARIC:R2118320)。CN 2025((EU) 2024/2522)附件同样列为4.7%。核对日期:2026-10-14(TARIC最后更新2026-10-13)。
对比:玻璃款 9405 21 50 为3.7%;金属等其他材料 9405 21 90(TARIC 9405219010/9405219090)为2.7%;带通用灯头的塑料或陶瓷灯 9405 29 40 同为4.7%;充电便携灯 8513 10 00 为5.7%,法律依据(EC) No 2261/98(TARIC:R2261/98)。
进口增值税另计:德国19%,法国20%。

对华贸易救济(反倾销 / 反补贴):none found。2026-10-14查询TARIC 9405214000(原产CN):只有第三国关税、低价值包裹€3关税,以及与本品无关的船舶/平台用品和航空器关税暂停、出口管制措施,没有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。9405215000、9405219010、9405219090、9405294000、9405423100 和 8513100000 同样没有。

€150 以下小包:2026-07-01 至 2028-07-01:单票内在价值不超过 €150、从欧盟外直接卖给消费者的远程销售(B2C),按每个申报行收 €3 关税,取代原来的从价关税。不管增值税走 IOSS、特殊安排还是普通进口增值税,也不管邮政还是快递,都一样。依据是理事会条例 (EU) 2026/382;条例里"邮政货件"的定义,已由授权条例 (EU) 2026/1022 改为"≤€150 的远程销售货物",不再看承运人。理事会条例序言第 6 点仍写着"未注册 IOSS 的按正常税则征税",这一点有争议,但德法海关都按宽口径执行。
"item" 指同一票货里税号、品名相同的商品,实务上按申报行收,和这一行有几件无关。H7 按 HS 6 位分行,H6 按 CN 8 位,H1 按 TARIC 10 位加原产地。同款商品拆成多行,每行都收。
备货进 FBA 或海外仓、清关后再卖,属于 B2B 进口,不收 €3,按上面的常规税率交关税和进口增值税。进口前已经逐单卖给消费者的货,即使整批进口,也按远程销售处理(反规避条款,实施条例 (EU) 2026/1200 新增的 2015/2447 第 243 条第 5 款)。
2026-11-01 起,远程销售申报必须填产品标识(PID)。另有每行 €2 的欧盟处理费(授权法规 C(2026)6694),欧委会预计 11 月 1 日开征,但要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为准;处理费对超过 €150 的远程销售也收,B2B 进口不收。€3 和处理费在退货时一般不退。
例子:例:一盏申报价约€10的塑料LED台灯,按4.7%计关税约€0.47;如果按每件€3征收,税负约为货值的30%。台灯和床头灯的单价普遍远低于€150,只有少数大型落地灯会接近或超过€150。

来源1 来源2 来源3 来源4 来源5 来源6 来源7 来源8 来源9 来源10 来源11 来源12 来源13 来源14

合规清单(卖进德国、法国需要满足什么)

另有一批所有品类都适用的规则:欧盟负责人和各类授权代表、德法 EPR 注册、电池法规时间表、绿色宣传和强迫劳动禁令等,见所有品类通用的规则。

点开每一条看详情。标明"不适用"的也列出来,是因为卖家常常误以为要做。

通用产品安全法规(GPSR)适用(补充):本品受CE协调立法管辖(LVD、EMC、RoHS、生态设计,联网款为RED)。

Regulation (EU) 2023/988 on general product safety · 自2024-12-13起适用

为什么适用:适用(补充):本品受CE协调立法管辖(LVD、EMC、RoHS、生态设计,联网款为RED)。按GPSR第2(1)条,第II章安全要求只覆盖协调立法没有涉及的风险。第III章第1节(第9–18条,含第16条)不适用,欧盟境内经营者要求改由(EU) 2019/1020第4条规定。第III章第2节(第19条远程销售页面信息、第20条通过Safety Business Gateway报告事故等)照常适用。
台灯、床头灯和落地灯都是面向消费者的产品。纯USB 5 V供电、不带适配器的灯不在LVD范围内,这时GPSR的一般安全要求是主要的安全依据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① 欧盟境内经营者(制造商、进口商、授权代表或履约服务商之一),以及把其名称和联系方式标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的要求,按(EU) 2019/1020第4条执行(见市场监督法规一行);GPSR第16条对本品不适用。
② 在线listing写明制造商、欧盟责任人、产品图片、型号或批次标识,以及德语或法语的警示和安全信息(第19条)。
③ 做好风险评估并保存技术文件(按适用的CE协调立法);协调立法没有覆盖的风险,仍须满足GPSR第II章的安全要求。
④ 发生事故时,通过Safety Business Gateway报告(第20条)。
⑤ USB供电的灯也建议参照EN 60598系列评估发热、绝缘和稳定性。

市场监督法规(欧盟经营者要求)适用。

Regulation (EU) 2019/1020 on market surveillance and compliance of products, Art. 4 · 自2021-07-16起适用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台灯属于须加贴CE标志的产品(LVD、EMC、RoHS、生态设计、RED)。按GPSR第2(1)条,GPSR第III章第1节(含第16条)对这类产品不适用,欧盟境内经营者要求由本法规第4条规定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须有欧盟境内经营者(制造商、进口商、授权代表或履约服务商),负责保存DoC和技术文件、配合监管,并把名称和联系方式标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。

低电压指令(LVD)部分适用。

Directive 2014/35/EU (Low Voltage Directive) · 现行有效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。额定电压在50–1000 V AC之间的灯适用,包括直插市电的灯和随附市电适配器的灯(适配器本身也适用)。纯USB 5 V灯本体不在LVD范围内,但EMC和RoHS仍要求CE标志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CE标志、欧盟符合性声明(DoC,同时列明LVD、EMC或RED、RoHS、生态设计法规)和技术文件。
常用协调标准(欧委会2024-11-04汇总表所列):
- EN IEC 60598-1:2021+A11:2022(灯具通用要求)
- EN 60598-2-4:2018(可移式通用灯具,即台灯和落地灯)
- EN 60598-2-10:2003(儿童用可移式灯具)
- EN 62471:2008(光生物安全,蓝光危害可参照IEC TR 62778)
- EN 62493:2010(电磁场)
- EN 61347-1:2015 和 EN 61347-2-13:2014(LED驱动)
- EN IEC 62031:2020+A11:2021(LED模组)
随附的适配器另按EN 61558-2-16或EN 62368-1评估。
产品上要标明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名称及地址、型号、额定电压和功率,II类灯具标双重绝缘符号。插头须是欧洲大陆规格(例如EN 50075两极欧标插头),不能用英标或美标。说明书要有德语和法语。
该汇总表自2025-04起不再更新,之后的修订(如实施决定(EU) 2023/2723的后续修订)以官方公报(OJ)为准。

电磁兼容指令(EMC)适用。

Directive 2014/30/EU (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) · 现行有效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所有带LED驱动、调光或触控电路的灯,包括USB供电款,都属于电气设备。带无线功能的灯改按RED(见下)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CE标志和DoC。常用标准:EN IEC 55015:2019+A11:2020(照明设备骚扰)、EN 61547(照明设备抗扰度)、EN 61000-3-2(谐波电流)、EN 61000-3-3(电压波动和闪烁)。无极调光、触控开关和PWM驱动最容易在传导骚扰测试中超标,要用量产样品测试。

电子电器有害物质限制指令(RoHS)适用。

Directive 2011/65/EU (RoHS 2), as amended by Directive (EU) 2015/863 · 现行有效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灯具属于RoHS附件I第5类「照明设备」。Safety Gate上台灯被通报最多的原因就是焊料含铅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均质材料中铅、汞、六价铬、PBB、PBDE以及DEHP、BBP、DBP、DIBP四种邻苯均不超过0.1%,镉不超过0.01%。焊料、PCB、电源线和USB线、开关都要管控(PVC线材中的铅也由RoHS管,见REACH条目)。按EN IEC 63000编制技术文件,并在DoC中声明符合2011/65/EU。建议每批要求工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,重点是焊料铅含量和线材增塑剂。

光源及独立控制装置生态设计法规适用。
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19/2020 (ecodesign for light sources and separate control gears), as amended by Regulation (EU) 2021/341 · 现行有效;SVM不超过0.4的要求自2024-09-01起适用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要求同时覆盖灯里的光源,以及灯本身这个「含光源产品」。关键是LED能不能在不永久损坏的情况下拆出来验证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(a) LED光源或驱动可拆:灯具属于「含光源产品」(containing product)。
- 光源和驱动应能用常用工具更换且不损坏灯具;做不到的,要在技术文件里写明与功能相关的技术理由(第4(1)条)。
- 必须能无损拆出供监管验证,技术文件要写明拆卸方法(第4(1)条,经2021/341修订)。
- 可否更换的信息要放在免费网站上;直销给消费者的,还要放在包装上(至少用图示)和说明书里(第4(2)条)。
- 报废拆解说明也要在网上公开(第4(3)条)。

(b) LED不可拆(例如灯条粘死在灯体里):光源定义(第2(1)条)只把「光源可拆出验证」的产品排除在外,欧委会FAQ据此说明这时整盏灯被视为「光源」。整灯要满足光源要求:能效限值、待机功率不超过0.5 W、联网待机不超过0.5 W;市电光源(MLS)的闪烁Pst LM不超过1.0,频闪SVM自2024-09-01起不超过0.4;室内用显色指数CRI至少80等。包装上也要有相应信息。

适用范围:只有白光(色度坐标在规定范围内)、光通量在60至82,000 lm之间的光源受管。纯彩光、无法调成白光,或低于60 lm的小夜灯不在范围内。
电池产品豁免(附件III第2(c)点):只靠电池工作的产品中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豁免,附件明确以「只靠电池工作的台灯」为例。按第2条第(44)点,「battery-operated」指只由产品内电源供直流电、不直接或间接接市电的产品;可插USB边充边用的灯不算,仍适用本法规。

随附适配器:专为该灯供电的适配器或驱动可能属于本法规的「独立控制装置」(SCG)。外部电源生态设计法规的情况见单独一行。

光源能效标签法规与EPREL注册部分适用。

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19/2015 (energy labelling of light sources), as amended by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1/340; framework Regulation (EU) 2017/1369 · 现行有效(新A–G标签自2021-09-01起使用)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。灯具本身的能效标签自2019-12-25起已取消(第9条),但两种情况仍有义务:LED不可拆时,整盏灯按光源处理,必须带能效标签;LED可拆时,要在技术文件和说明书里写明所含光源的能效等级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(a) LED不可拆(整灯按光源处理):
- 整灯要在EPREL注册,包装上印A–G能效标签。
- 网上销售时,按附件VIII在价格旁展示标签并提供产品信息表(信息表内容见附件V)。
- 广告和技术宣传材料中要写出能效等级。
- EPREL注册须由「供应商」完成,即欧盟内的制造商、非欧盟制造商的授权代表或进口商。中国卖家通常需要通过欧盟进口商或授权代表注册。据欧委会EPREL页面,自2024-10-22起,供应商须先通过验证才能注册或编辑型号。

(b) LED可拆(含光源产品):
- 技术文件中写明所含光源及其能效等级。
- 说明书中写明「This product contains a light source of energy efficiency class <X>」(第3(2)(a)条,自2022-03-01起),德法版本要翻译成当地语言。
- 无须为所含光源生成标签,也无须印在包装上(欧委会FAQ)。
- 应监管机构要求,说明如何无损拆出光源(第3(2)(b)条)。

欧委会FAQ「部分网上平台要求灯具提供能效标签,法律是否要求?」的答复:灯具能效标签自2019-12-25起已取消,只有光源不能无损拆出、整灯被视为光源时才需要标签。

外部电源生态设计法规一般不适用(只涉及随附的适配器)。
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19/1782 (ecodesign for external power supplies); 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5/2052 · (EU) 2019/1782适用至2028-12-13。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5/2052自2028-12-14起适用,并废止2019/1782(第8条、第10条)。2025-12-14至2028-12-14期间投放、已符合2025/2052的外置电源,视为符合2019/1782(第9(3)条)。

为什么适用:一般不适用(只涉及随附的适配器)。(EU) 2019/1782明确不适用于「照明转换器」,且只覆盖其附件I所列家电、IT和消费电子设备的电源,所以一般不适用于台灯随附的适配器。专为该灯供电的适配器或驱动可能属于(EU) 2019/2020的「独立控制装置」(SCG,见光源生态设计一行)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目前一般无需按2019/1782评估台灯随附的适配器(适配器本身仍要符合LVD)。
(EU) 2025/2052覆盖外置电源、无线充电器、通用便携电池充电器和USB-C线缆,自2028-12-14起取代2019/1782。其第1(2)(b)条排除2019/2020所定义的独立控制装置,但电池供电产品中的除外。届时随附的通用USB适配器和USB-C线可能落入其范围,要重新评估。

无线电设备指令(RED)、网络安全授权法规与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部分适用。

Directive 2014/53/EU;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2/30; Regulation (EU) 2024/2847 (Cyber Resilience Act) · RED网络安全要求自2025-08-01起适用;CRA报告义务自2026-09-11起适用,全面适用自2027-12-11起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。只有带Wi-Fi、蓝牙、Zigbee、2.4 GHz或433 MHz射频遥控,或带无线充电板的灯才适用。红外遥控不算无线电设备。普通插电台灯不适用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带无线功能的灯改按RED做CE。RED已经涵盖安全和EMC,DoC中不再单列LVD和EMC。
常用标准:
- EN 300 328(2.4 GHz)
- EN 300 220(433/868 MHz遥控)
- EN 301 489-1 / -17(无线设备EMC)
- EN 62479(低功率射频暴露)
- 无线充电板常按EN 303 417评估
- 安全部分仍按EN 60598系列

能直接或经网关、手机连接互联网的灯(如Wi-Fi加App控制),自2025-08-01起还要满足RED网络安全要求,按EN 18031-1(处理个人数据的还要-2)评估:不能用统一默认密码,要能安全更新,处理个人数据要有保护。这些标准附带限制条件。
自2026-09-11起,适用《网络韧性法案》(CRA)的「被积极利用的漏洞和严重事件」报告义务。(EU) 2022/30 将于2027-12-11被废止,届时CRA全面适用。

数据法部分适用。

Regulation (EU) 2023/2854 (Data Act) · 2025-09-12起适用;第3(1)条义务只适用于2026-09-12之后投放的产品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。只针对带App、Wi-Fi或蓝牙、会产生并能对外传输使用数据的「联网产品」(如App控制的智能台灯)。普通插电台灯不适用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联网款在2026-09-12之后投放的,须满足第3(1)条「数据可访问性设计」义务(第50条)。

统一充电接口(USB-C)指令不适用。

Directive (EU) 2022/2380 amending Directive 2014/53/EU (common charger) · 现行有效(2024-12-28起适用于清单内设备)
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。台灯不在USB-C统一接口的设备清单内。清单只列出手机、平板、相机、耳机、便携音箱、键盘鼠标、笔记本等可充电无线设备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台灯无需按该指令配USB-C接口,也无需印「不含充电器」标识。如果产品的主要功能其实是清单内的设备(例如以可充电便携音箱为主的「音箱灯」),则另行判断。

电池法规部分适用。

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 concerning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 · 生效中;分类收集标志自2025-08-18起强制;EPR自2025-08-18起适用;可拆卸要求和QR码自2027-02-18起适用

为什么适用:部分适用。插电台灯本身不含电池,但随附遥控器的纽扣电池或AAA电池、内置备用电池都受管。可脱离电源使用的充电灯通常已归入8513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① 随附电池时,卖家作为进口商或生产者,要在德国(stiftung ear并加入OfH)和法国(ecosystem或Batribox)分别做电池生产者注册。
② 标识:分类收集标志(划叉垃圾桶)自2025-08-18起已强制(第13(4)条),铅或镉超过限值的电池还要在其下方标Pb或Cd(第13(5)条);QR码自2027-02-18起(第13(6)条)。第13(1)–(3)条的通用信息和容量等标签尚未强制,因为相关实施法案仍是草案。
③ 纽扣电池仓建议设计成需要工具或两个独立动作才能打开;Safety Gate SR/01773/26就因电池仓可徒手打开而被下架。
④ 灯内置可充电电池的,便携式电池自2027-02-18起须可由用户拆卸更换(第11条,有例外)。

REACH法规(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)适用。

Regulation (EC) No 1907/2006 (REACH) · 现行有效;甲醛限制自2026-08-06起适用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灯具是含塑料、PVC电源线和橡胶脚垫的物品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① SVHC:任一部件中SVHC超过0.1%时,要向客户提供安全使用信息(第33条),并按废弃物框架指令第9(1)(i)条做SCIP通报。
② 附件XVII第63项(entry 63)PVC含铅限制(自2024-11-29起):按第19(c)(ii)款,RoHS范围内的物品豁免,所以灯具和电源线中的铅改由RoHS(0.1%)管控;单独销售的非电器PVC配件仍受第63项约束。
③ 附件XVII第50项(entry 50):开关、旋钮、底座防滑垫等与皮肤接触的塑料和橡胶部件,8种多环芳烃(PAH)各不超过1 mg/kg。
④ 附件XVII第77项(entry 77)甲醛((EU) 2023/1464):自2026-08-06起,物品在规定测试条件下的甲醛释放不得超过0.080 mg/m³(家具和木基物品为0.062 mg/m³)。带MDF或胶合板底座的灯要特别关注。
⑤ 电器中的邻苯类主要由RoHS管控(0.1%),但Safety Gate也会同时援引REACH(如SR/01264/26)。
⑥ 布艺灯罩如经含氟防水防油整理,需关注PFHxA限制((EU) 2024/2462),服装以外的其他消费类纺织品自2027-10-10起适用。
建议向供应商索取线材和塑料件的检测报告。

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(POPs)适用。

Regulation (EU) 2019/1021 on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· 现行有效;MCCP授权法规已通过,拟自2026-12-16起适用,待公布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PVC电源线和USB线可能含短链氯化石蜡(SCCP),塑料外壳可能含溴系阻燃剂(PBDE)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电源线和USB线不得含SCCP(Safety Gate SR/02806/26中线材SCCP达1.59%);塑料件不得含被禁的PBDE等。
新动向:欧委会已于2026-09-11通过把中链氯化石蜡(MCCP)纳入本法规附件I的授权法规(C(2026) 6262),非故意痕量杂质限值为0.1%。线缆的两年过渡豁免只针对建筑行业用柔性PVC线缆。斯德哥尔摩公约修订对欧盟的生效日为2026-12-16,该授权法规文本也拟自2026-12-16起适用,须经议会和理事会审查后在官方公报公布。
建议现在就要求线材供应商提供不含SCCP和MCCP的声明和检测报告。

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(PPWR)适用。

Regulation (EU) 2025/40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· 自2026-08-12起适用;标签要求最早自2028-08-12起,空隙率要求最早自2030-01-01起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台灯的彩盒、泡沫或纸托、快递外箱都是包装;卖家把带包装的产品首次在某成员国上市,通常就是该国的包装「生产者」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① 自2026-08-12起适用。包装中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合计不超过100 mg/kg(第5(4)条)。
② 以自己名义或商标设计、制造包装的「制造商」,须做合规评估、编制技术文件并出具欧盟符合性声明(第15、39条);进口商须核实这些已完成(第18条)。
③ 在每个销售国履行包装EPR并注册(第44、45条);在销售国没有机构、直接向该国终端用户销售带包装产品的境外卖家,须书面指定该国包装EPR授权代表(第45(3)条)。德国LUCID和法国IDU等现有注册仍需办理(见EPR部分)。
④ 统一分类标签自2028-08-12或相关实施法案生效后24个月起适用,以较晚者为准(第12条)。
⑤ 电商包装空隙率不超过50%,自2030-01-01或相关实施法案生效后3年起适用,以较晚者为准(第24条)。

废弃电子电器指令(WEEE)适用。

Directive 2012/19/EU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· 现行有效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家用灯具属于电子电器,2018年起已纳入WEEE「开放范围」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产品上加印划叉的带轮垃圾桶标志(EN 50419),并在每个销售国做生产者注册和回收申报(详见EPR部分)。德国还要求在报价和发票上写明WEEE-Reg.-Nr.(ElektroG §6(3))。

新产品责任指令适用。

Directive (EU) 2024/2853 on liability for defective products · 适用于2026-12-09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

为什么适用:适用。2026-12-09之后投放市场的灯具,如果造成触电或火灾,受害者可以按无过错责任索赔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欧盟进口商、授权代表和履约服务商都可能被追责。要确保欧盟责任主体明确、产品合规文件齐全,并投保产品责任险。软件和固件缺陷(智能灯)也算产品缺陷。

待机/关机功耗生态设计法规不适用。

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3/826 (off mode, standby and networked standby) · 现行有效(对本品不适用)
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。灯具不在2023/826附件II的产品清单内。该清单只包括家用电器、IT设备、消费电子、玩具和运动休闲器材、电动可调家具、电动建筑部件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无需按2023/826申报。灯的待机和联网待机功耗由光源生态设计法规(EU) 2019/2020管理,限值均为0.5 W(见上)。智能灯在App关灯后的待机功耗要实测。台灯加音箱等组合产品,因附件II含「audio speakers」,可能落入本法规,要另行判断。

玩具安全指令/新玩具安全法规不适用(一般情况)。

Directive 2009/48/EC on the safety of toys; Regulation (EU) 2025/2509 · 2009/48/EC现行有效;(EU) 2025/2509自2030-08-01起适用
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(一般情况)。普通台灯、儿童学习灯不是玩具,第94章注释1(l)把玩具灯具单独归入9503。但如果产品明显设计给14岁以下儿童玩耍,例如卡通毛绒造型或带可拆玩件,就会被按玩具监管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普通儿童台灯按LVD和EN 60598-2-10(儿童用可移式灯具)评估。
玩具化设计的灯要按玩具做CE:EN 71-1/-2/-3,电动玩具按EN IEC 62115,并做玩具EPR。
Safety Gate实例:北爱尔兰主管机构通报(SR/01773/26),一款乌龟造型儿童小夜灯纽扣电池仓可以徒手打开,被认定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,措施为从平台下架。

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(ESPR)不适用(目前)。

Regulation (EU) 2024/1781 (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) · 2024-07-18起生效,暂无适用于灯具的授权法规
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(目前)。灯具暂时没有ESPR授权法规,也没有数字产品护照要求。未售出商品销毁禁令目前只涉及服装和鞋类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目前无需行动。灯具的生态设计义务仍按(EU) 2019/2020执行。留意欧委会今后对照明产品的ESPR工作计划。

赋能消费者绿色转型指令(绿色宣传)只在做环保宣传时适用。

Directive (EU) 2024/825 (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) · 自2026-09-27起在各成员国适用(德国UWG,法国Code de la consommation)

为什么适用:只在做环保宣传时适用。这是横向规则,适用于所有在商品页或包装上做环保宣传的消费品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禁止没有依据的笼统环保宣称(如「环保」「绿色」),禁止把法定要求当卖点,禁止仅凭碳抵消宣称「碳中和」。

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不适用。

Regulation (EC) No 1935/2004 on food contact materials · 现行有效(对本品不适用)

为什么适用:不适用。灯具不用于接触食品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无需食品接触检测或声明。不要在listing中声称「食品级」。

法国AGEC法的消费者信息义务(电子电器)适用(仅法国)。

Code de l'environnement, art. L541-9-1, L541-9-3, L541-10-9 et L541-10-9-1 (loi AGEC n° 2020-105; loi n° 2026-602) · 现行有效;mandataire要求自2026-07-10起适用

为什么适用:适用(仅法国)。家用电子电器属于法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(REP)产品。

卖家要做什么:
① 属DEEE REP的家用电器,本身须提供Triman和Info-tri分类说明(L541-9-3,可按生态组织指引放在产品、包装、说明书或网站上),同时保留WEEE划叉垃圾桶标志(中等可信度;电器能否免印Triman图标,以ecosystem或Ecologic的Info-tri DEEE指引为准)。具体图形要求以ecologie.gouv.fr的Info-tri指南为准。
② 在售价之外单独、醒目地显示éco-participation(回收费),销售发票上也要显示。
③ 把IDU写在销售条款(CGV)和网站上。
④ 达到营业额和数量门槛的生产者,要提供产品环境特性信息(如可回收性)。
⑤ 制定预防与生态设计计划(PPEC),可以加入生态组织的集体计划。
⑥ 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其涉及的REP类别(DEEE、电池、家用包装、家具EA、ASL、玩具等)书面指定法国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

生产者责任延伸(EPR)注册

EPR:卖家要为包装、电器、电池等回收付费,并在当地登记。没有登记号,平台可能下架你的商品。

国家类别登记机构平台是否核查
德国 DEWEEE(电子电器,ElektroG)stiftung ear:按b2c灯具(Leuchten)设备类型和品牌注册。按ElektroG §2,有任一外部尺寸超过50 cm的属第4类Großgeräte(多数落地灯),否则属第5类Kleingeräte(多数台灯和床头灯)。随灯具一起销售的可更换LED灯泡属于第3类「Lampen」,一般要另行注册,具体以stiftung ear说明为准。 没有德国机构的外国生产者,须委托德国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,§8)。b2c设备注册须附破产担保(§6(1)、§7)。WEEE-Reg.-Nr.要写在报价和发票上(§6(3)),并按期申报投放量。需要核查。ElektroG §6(2)规定:电商平台不得为未注册或未正确注册的生产者提供销售,履约服务商不得为其提供仓储、包装或发货服务。Kaufland.de自2023-07-01起校验WEEE注册号,无效的offer会被隐藏。Amazon.de要求在stiftung ear注册,EPR数据缺失或无效时offer可能被限制或移除。按错类别注册(例如落地灯注册成第5类)同样属于不合规。
德国 DEpackaging(包装,PPWR + VerpackDG)Zentrale Stelle Verpackungsregister(ZSVR):在LUCID注册(必须由卖家本人完成),并在供货前与双元系统签订系统参与合同。 自2026-08-12起,PPWR直接适用,《包装法实施法》VerpackDG(Verpackungsrecht-Durchführungsgesetz)取代VerpackG(中等可信度,以gesetze-im-internet.de公布文本为准)。 自2026-08-12起(PPWR第45(3)条,结合第3(1)(15)(c)(d)点),在德国没有机构、直接向德国终端用户销售带包装产品的境外卖家(包括中国卖家),须书面指定德国包装EPR授权代表(Bevollmächtigter)。LUCID注册仍须卖家本人完成,并在注册中登记该代表。需要核查。平台和履约服务商必须核对LUCID注册。Amazon.de要求提交13位LUCID号;Kaufland.de把有效的LUCID号作为注册和销售的前提。
德国 DEbatteries(电池,仅限随附遥控器电池或内置电池的款式)stiftung ear按BattDG办理电池注册,并须加入获批的生产者责任组织(OfH),期限为2026-01-15。外国生产者要委托德国授权代表。需要核查。Kaufland.de规定电池注册号必填并会核查。Amazon.de的德国EPR公开页面只列出包装和电子电器两类,但法律上随附电池同样需要注册。不含任何电池的插电台灯不涉及这一项。
法国 FRDEEE(家用电子电器,含灯具)加入家用电器生态组织 ecosystem 或 Ecologic,在ADEME的SYDEREP系统取得IDU,并按年申报投放量。按ecosystem的说明:éco-participation须在售价之外单独显示;IDU要写在CGV和网站上。属DEEE REP的家用电器,本身须提供Triman和Info-tri分类说明(L541-9-3,可按生态组织指引放在产品、包装、说明书或网站上),同时保留WEEE划叉垃圾桶标志(中等可信度)。随附的LED灯泡属于「lampes」类别(ecosystem负责)。 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其涉及的REP类别(DEEE、电池、家用包装、家具EA、ASL、玩具等)书面指定法国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需要核查,且平台负有替代责任。依据L541-10-9,平台不能证明第三方卖家已履行REP义务时,必须替卖家申报并缴费。Amazon.fr要求在「Informations de conformité」页面提交识别号,不合规的offer可能被停用,或由Amazon代卖家履行。Cdiscount说明:marketplace商品的éco-participation由卖家缴给生态组织。
法国 FRpackaging(家用包装,emballages ménagers)法国家用包装(emballages ménagers):加入Citeo、Adelphe(Citeo集团子公司)或Léko之一,取得包装类IDU(ADEME SYDEREP);家用包装须印Triman和Info-tri。Adelphe是否单独获批,以ADEME获批名单为准。 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其涉及的REP类别(DEEE、电池、家用包装、家具EA、ASL、玩具等)书面指定法国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需要核查,同样适用L541-10-9:平台要收集卖家的IDU,否则须替卖家申报。Amazon把包装和纸张合并为一个类别、使用一个识别号。
法国 FR图文纸张(papiers graphiques,说明书、宣传页)法国另有图文纸张REP(Citeo负责)。随产品附带的说明书是否须申报、由谁申报,以Citeo的申报指南为准(中等可信度)。 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其涉及的REP类别(DEEE、电池、家用包装、家具EA、ASL、玩具等)书面指定法国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需要核查,适用L541-10-9。Amazon把包装和纸张合并为一个类别、使用一个识别号。
法国 FRbatteries(piles et accumulateurs,仅限随附电池的款式)加入ecosystem(已并入Corepile)或Batribox(Screlec),取得电池类IDU。两者于2025-08-11获批覆盖全部电池类别,批准有效期至2030-12-31。 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其涉及的REP类别(DEEE、电池、家用包装、家具EA、ASL、玩具等)书面指定法国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需要核查,适用L541-10-9。Amazon.fr把电池列为REP类别之一。不含电池的款式不涉及。
法国 FR其他REP类别(家具EA、玩具、运动休闲用品ASL、纺织TLC)一般不适用。台灯和落地灯在法国按电子电器(DEEE)管理。只有当儿童造型灯被认定为玩具时,才可能需要另做玩具REP。如有疑问,可在SYDEREP中按产品逐项核对类别。 自2026-07-10起,在法国境外设立的生产者须为其涉及的REP类别(DEEE、电池、家用包装、家具EA、ASL、玩具等)书面指定法国mandataire(Code de l'environnement Art. L541-10-9-1,loi n° 2026-602)。普通灯具不涉及。如果被认定为玩具,平台同样会按L541-10-9要求玩具类IDU。

平台须知

常见的坑